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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文拍一拍我,我立刻回过神来。 「填好未?」他问。 我望着目标栏的第三格,写下了「要成为大作家。」 早阵子参加了香港一间出版社所举办的徵文b赛,我很认真地写了万余字初稿交出去。胜出的作品可以在香港书展出书,其实,我是蛮期待的。嗯,没错,当初以为自己只是蛮期待而已,怎料,我的期待,竟令我一晚发了几个恶梦。 记得我投稿的时候,对方回电邮说12月尾会公布进入决赛的结果。但不知甚麽原因,我记错了是12月27日会公布决赛。对,我脑海里竟凭空出现了一个日期,很诡异。於是在26号晚,我发了几个有关公布赛果的恶梦,一次又一次被恶梦吓醒。别问我那些恶梦的内容,根据我活了接近三十年的经验,如果你没有在醒来的一刻就用文字记下来,其实,你是不可能记得梦的内容。但说是恶梦,就肯定内容应该是公布赛果时我不在名单当中。 那一刻,我惊讶自己对这个b赛竟如此重视。或者,是因为我的其中一个梦想是希望成为一个作家。呃,其实我不肯定此刻的自己算否一个作家,这几年在报章杂志上发表过百几篇文章,但未正式出过一本书。我发表过的文章应该超过十万字,其实,我可以把那些文章自资出版成书。自资出版即是自己花钱出版,了解过,大约要四﹑五万元。但,出版後又如何,我肯定这本书不会大卖。那出版的意义,就只剩下自己爽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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