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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孟夫子语出如雷 (第1/4页)
长街之上,两人一马渐行渐远,围观的众人也随之散去。 齐敬之收回目光,转身朝站在一旁的孟夫子郑重行礼,恭恭敬敬地说道:“多谢夫子解围!” 孟夫子四十来岁的年纪,脸颊略显清瘦,双目灿灿有神,颌下生了三缕长髯,头戴方巾软帽,一袭磊落青衫。 他本有秀才功名在身,却无心仕途,只以教书育人为乐。许多年下来,为县中许多大户家的子弟开过蒙,学生中还出过几个秀才、举人,说话的分量也就越来越重,在这座小县城里俨然算得上一号人物。 最为难得的是,这位孟夫子推崇有教无类,对求学的贫家子弟非但不歧视,反而颇多照拂,在百姓当中的名声亦是极佳。 齐老汉就曾厚着脸皮,提了两只野兔找上门去,给自家孙儿求了一个大名。 齐敬之年纪稍长,跟着阿爷进城时,便常常跑到私塾窗外胡乱听上几耳朵,竟也学会了不少字。 孟夫子怜他自幼没了父母,又见他如此聪慧上进,便任由旁听,偶尔还隔着窗户考校指点一二。 齐老汉听说之后,干脆找乡邻帮手,抬了一头野猪送上门去,权做拜师之礼。 虽说依照古礼,拜师的束脩不过是几条rou干而已,可时移世易,如今给先生的酬劳早变成了银钱,直接送一头野猪的当真闻所未闻,立时成了县中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。 偏偏孟夫子不以为忤,坚持只收了一条猪腿,还极郑重地以文房四宝回赠,算是认下了这个出身山中猎户的学生。 只可惜齐敬之读书习字皆有天赋,开蒙之后却不愿意继续做文章走仕途,用他自己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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