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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立规矩(求月票) (第2/5页)
於是乎。 没背景的,要麽Si了,要麽逃了,要麽变成了赵四的自己人。 有背景的,纷纷偃旗息鼓了,坐看赵四表演…… 而赵四在打进东城的同时,北城这片已经安定下来的基本盘,他也没有完全放手。 而是在陈胜的遥控下,支使了大批手下,开始在北城立规矩:凡在北城做买卖,就必须得烧我赵四这家庙的香,否则,你在北城的买卖就一定做不下去! 当然,立的规矩是“凡是在北城做买卖”,但实际C作中,那些陈郡坐地虎有关联的生意,赵四是一家都没碰。 陈胜也不可能允许他碰! 至少现在不能碰! 这条规矩,对於生活在北城最底层的那些贩夫走卒而言,其实是件好事! 以前他们做点小买卖,起早贪黑、没日没夜的忙碌,好不容易赚几个铜板,小头给了税官,大头落入一批又一批前来关顾的地痞闲汉手中,自己能落个餬口都勉强! 而赵四立下规矩之後,他们每日里交的“清洁费”虽然也不少,但b起以前要好太多太多了,至少忙活一天下来,能见着铜板了! 而且赵四的钱又不白交,交了钱,在北城遇到任何麻烦,都能去找赵四的人,帮忙解决。 甚至,连他们做买卖的地方,都会有赵四的人帮忙打扫。 说起来,意思好像还是以前那个意思,但做起买卖来却像是安心多了,感觉日子都有奔头儿了! 但这条规矩对於在北城有固定门脸,勉强算得上是富裕之家的小商贾们,可就没那麽友好了。 以前北城的地痞闲汉虽然不少,但却分成了好多个团伙,最多的也不过二十多人。 这点气候,自然是奈何不了这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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